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开展了2010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22个省、区、市360个加油站销售的360种车用汽油产品,包括90号车用汽油、93号车用汽油、97号车用汽油。
抽查发现,37种车用汽油产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抗爆指数、烯烃含量、甲醇含量、硫含量等。
质检总局本次共组织对食品、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等28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并已责成相关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一处理。
另据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四部门已组成联合督查组,将于本月对辽宁、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督查结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汇总此次督察情况和各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由四部门联合上报国务院。(记者张晓松)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