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
本报讯 林洛平 近日,针对近来蔬菜价格大起大落,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对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发改委、铁道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及各级地方政府提出具体要求及行动措施,以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价格基本稳定。
一是切实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和提高大城市蔬菜自给能力,加强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的建设、服务与管理,强化城市蔬菜供给应急能力建设;并建立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是加强蔬菜重点生产基地建设。发展改革委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农业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蔬菜种质资源创新和良种培育。建立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机制,严格产地准出制度。
三是改善蔬菜流通设施条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部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加快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发展改革委、铁道部要加强产销地铁路专用线、铁路冷藏运输车辆及场站设施建设,促进大批量、长距离蔬菜的铁路运输。
四是完善“绿色通道”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运输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扩大“绿色通道”政策覆盖的蔬菜品种范围。
五是提高蔬菜产销的组织化程度。农业部要进一步扶持蔬菜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商务部要积极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等最终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降低营销费用。
六是强化蔬菜信息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委会、农业部、商务部要抓紧研究建立覆盖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积极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要加大对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的新闻媒体、经营者或个人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市场。
七是统筹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今年入汛以来洪涝灾害频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当前蔬菜恢复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确保价格基本稳定,严打囤积居奇、欺行霸市、串谋涨价等不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