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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将采取四大措施保障产品质量

更新时间:2014/8/28 8:40:59
作者:徐远官,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徐远官) 27日从质检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上半年产品质量不容乐观。针对此种情况,质检总局将采取四大措施加强保障产品质量。

    一是切实推进质检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标准化改革。积极推进新一轮质量监管领域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加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力度。加快标准化改革,建立统一的国家强制标准体系,完善强制性标准制定程序,建立审查、评估体系和实施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科学界定推荐性标准范围,缩小制定范围和规模,突出其公益属性;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学会、产业联盟等专业性组织制定发布社会组织标准;改革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逐步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和公开制度。

    二是积极稳妥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加强与相关部委沟通协调,会同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充分准备、认真实施,严格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同时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发挥考核的导向、监督和激励作用,引导各级政府加强质量管理,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

    三是积极推进“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细化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水平综合提升。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能源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和城市能源计量示范活动,继续组织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专项监督检查,打击能效虚标,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鼓励认证机构开发节能产品认证新项目,加强完善节能产品认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光伏产品检测认证体系,严格执行低碳产品认证机构审批条件,对已开展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加强电商质量监管。推动电商平台对接国家质量监管政策,建立自身产品质量监管制度。通过强化资质管理、规范信息公开,保证产品符合质量监管的要求。建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和电商渠道质量评价机制,加大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充分运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结果,对电商渠道进行质量评价,其结果为电商平台监管提供支撑。建立第三方公开投诉平台以及电商平台和电子商户的信用评价制度,以信息化促进电商质量监管和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