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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1年3类汽车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等情况

更新时间:2011/10/26 8:56:06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1025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元平发布了20113类汽车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011年全国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结果、20119月出入境农产品有害生物截获情况、20119月特种设备事故情况、20119月出入境卫生检疫情况和质检总局应对印度尼西亚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等六个方面的情况,以下为具体发布内容:

 

一、20113类汽车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汽车安全带、汽车内饰材料、轻型载重汽车轮胎等3类汽车相关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8个省、直辖市138家企业生产的138种产品,其中133种产品符合标准规定,5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汽车安全带共抽查了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广东等8个省、直辖市36家企业生产的36种产品。抽查显示,有34种产品符合标准规定,2种产品不完全达标,不合格项目分别涉及卷收器倾斜角度、卷收器强度、连接件强度。

 

汽车内饰材料共抽查了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等7个省、直辖市43家企业生产的43种产品,包括车内护板、顶棚衬里、地板覆盖层、座椅面料、行李箱覆盖层、其它内饰材料等6个品种。抽查显示,有42种产品符合标准规定,有1种产品不达标。

 

轻型载重汽车轮胎共抽查了天津、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等13个省、直辖市59家企业生产的59种产品。抽查显示,有57种产品符合标准规定,2种产品强度性能项目不达标。

 

针对本次汽车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责令整改、限期改正等后处理措施。

 

以上抽查结果中涉及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主要不合格项目等具体情况,大家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行查询。

 

二、2011年全国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结果。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全国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348家企业生产的355批次塑料购物袋产品。抽查显示,有238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规定,11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产品标识、最小厚度、印刷质量、提吊试验、跌落试验、漏水性试验和封合强度等。其中,产品标识、最小厚度和印刷质量是造成不合格的主要问题。

 

同时,本次抽查还对113批次食品用塑料购物袋的卫生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显示,有5个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蒸发残渣(醋酸)、蒸发残渣(乙醇)和脱色试验(浸泡液)。

 

国家质检总局已将本次全国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并已责成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以上抽查结果中涉及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主要不合格项目等具体情况,大家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行查询。

 

三、20119月出入境农产品有害生物截获情况。

 

20119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境农产品检疫过程中共截获有害生物180248800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1114892次,一般有害生物169143908次。

 

按检疫业务类别统计,截获的有害生物主要来自货物检疫,占截获疫情总次数的56.13% 。其次是运输工具检疫,占 16.11%,旅客携带物检疫占14.66% ,木质包装检疫占 8.20%,集装箱检疫、邮寄物检疫等占 4.90%

 

按有害生物来源统计,截获的有害生物主要来自 巴西、美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韩国、阿根廷、越南、泰国、喀麦隆、日本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

 

针对发现的疫情,检验检疫机构依法作退运、销毁、除害处理等检疫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并向国外通报,要求采取改进措施。

 

四、20119月特种设备事故情况。

 

20119月,全国共发生各类特种设备事故18起,死亡13人,受伤21人,与2010年同期相比,事故总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20人。事故原因主要是特种设备违章作业、管理不善、故障处置不当。

 

八大类特种设备事故中:锅炉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1人;压力容器(含气瓶)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增加1人;压力管道事故1起,无人死亡,同比增加1起;电梯事故6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增加2起、减少1人;起重机械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和1人;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和1人;客运索道无事故;大型游乐设施事故1起,无人死亡。其它相关事故1起,死亡1人。

 

对以上事故,质检部门正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五、20119月出入境卫生检疫情况。

 

20119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查验出入境人员3412.84万人次,同比增长8.68%。其中,发现传染病例53人次。出入境人员监测体检12.51万人次,同比下降0.13%,其中,发现病例4.77万人次。艾滋病监测10.56万人次,同比下降7.76%,其中,发现阳性36人次。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10.89万人次,同比增长3%。对于以上检出病例,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质检总局应对印度尼西亚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有关情况。

 

据世界卫生组织1010日报告,印度尼西亚确诊1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死亡病例。

 

日前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积极采取措施,严密防范疫情传入。一是要求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来自印度尼西亚人员的体温检测、医学巡查等工作,对申报或现场查验发现有发热、咳嗽、头痛、全身不适等症状的人员,要仔细排查,对发现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或感染嫌疑者,要及时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二是要求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在口岸利用显示屏、广播和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告知出入境旅客有关疫情信息和防病知识,增强出入境人员防病意识。三是对前往印度尼西亚的人员提出警示性建议。要避免接触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患者、染病禽类及其粪便或沾染了粪便的灰土、泥土;避免使用生的或未煮熟的禽肉;在疫情暴发点、禽类养殖、销售、屠宰、加工场所要采取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措施;勤洗手;要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可能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

 

质检部门将继续密切跟踪疫情动态,采取科学有效措施,防控疫情的传入,保护我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