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广东省质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质量强省,共创美好生活”活动主题,在全省质监系统部署开展2011年“质量月”(9月份)活动,切实推动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引导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振兴事业,积极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总体效能,提升我省质量总体水平,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做出新贡献。
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邀请省政府领导发表“质量月”专题署名文章。(二)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1.开展“质量强省网上问计求策”活动。2.开展“食品检测实验室开放日”活动。3.开展现场咨询活动。4.邀请主流媒体策划“质量月”专题报道。5.开展党员带头质量提升攻关活动。(三)大力开展质量服务活动。1.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活动。2.举行特种设备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宣传活动。(四)扎实开展质量整治和提升活动。1.围绕农资、建材(水泥、钢筋、电线电缆、人造板、涂料等)、液化石油气、电梯维保、家电下乡等热点、焦点问题开展专题执法行动。2.强化对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
为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省质监局决定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由省质监局赖天生局长任组长,省质监局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局机关各处室及相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省质监局将严格要求全系统各级质监部门:(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质量月”活动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加强组织协调,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一把手”要亲自抓方案制定,抓方案落实。(二)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全省质监系统各级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都要积极组织开展、参与“质量月”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要把2011年 “质量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亮点。(三)加强指导,确保实效。在“质量月”活动期间,省质监局将对各地的工作情况适时进行检查。各级质监部门要落实活动责任,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务求各项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及时向省局提供本地区、本单位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有效做法,认真做好“质量月”活动的总结上报工作。
(省局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