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以来,佛山市质监局根据赖天生局长公布手机号码后接到并转办的群众举报投诉信息,迅速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和查处工作,截止
根据投诉线索,该局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永财粉场等3家河粉企业的原料仓库、生产车间和配料间等生产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企业贮存或者使用投诉信息中反映的防腐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但经对企业生产的河粉、肠粉、布拉粉、优河、水粉、优肠、陈村粉等多种产品进行抽检发现,有4种产品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2家企业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1家企业湿米粉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涉案产品4.5吨、货值7.7万多元。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3家企业予以立案,对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的生产设备、原料予以查封,责令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成品仓库中当天生产的成品实施了扣押和送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从这次对河粉企业执法检查情况来看,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存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生产行为,尤其是由于夏季天气炎热,河粉保质期短、容易变质,部分企业违规使用防腐剂以延长保存时间。下阶段该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监管,一是针对河粉产品保质期短的行业问题,扶持一批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实现密封包装、开展冷链运输等措施,有效延长河粉保质期,从技术上减少使用防腐剂的必要性,逐步淘汰一批生产工艺落后的小企业,提升河粉行业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以此次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按照“四个必须”,“五不放过”要求,严厉打击河粉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生产行为,情节严重的坚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通过组织各类培训班和宣传活动,使河粉企业从法律意识上提高认识,成为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的践行者。
(佛山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