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 首页 >> 正文

江门市质监局顺利协调一宗居民电梯无维保单位事件

更新时间:2010/5/27 17:57:59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随着城市的发展,居民电梯日渐普遍,对质监部门的监管带来很大压力。我局在加强对居民电梯的日常巡查、监管的同时,注重宣传和服务,真正做到“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既保证了居民电梯的使用安全,也获得了群众的支持、政府的肯定。日前,我局就顺利协调解决了一宗居民电梯无维保单位的事件。

江门市都市广场内有在用居民电梯4台,由于原物业管理公司已不再管理该小区,原负责电梯维修保养的电梯公司已终止了对小区内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服务。如果继续使用该4台电梯,一旦电梯发生故障或电梯困人,电梯轿厢内的被困人员将无应急救援电话可拨打求救,业委会也不知寻求何家专业电梯公司来排险,受困人员将得不到及时施救,特别是老人和小孩易受伤害,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在巡查中发现此情况后,为了确保公共设备及人民群众的安全,415日,我局积极协调,得到了市政府的支持,联合相关部门在白沙办事处召开协调会,及时对问题电梯实施了封停措施,并连夜张贴了《告都市广场全体业主书》和《关于都市广场电梯安全隐患整改的指引》,将相关安全隐患告知住户,加大了对小区内电梯安全的宣传,争取住户和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经过33天的协调,该小区与具有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资质的电梯公司签订了电梯维修保养合同,518,我局对4台问题电梯进行了解封,并要求该4台电梯必须经有资质的电梯公司进行全面检修,由江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有效地保障了该小区居民电梯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