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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过度包装:低碳经济的里程碑

更新时间:2010/4/20 14:31:49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委共同发布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不仅标志着从4月1日起,在我国生产、销售、使用的食品和化妆品包装将进行一轮“瘦身”,而且标志着我国的循环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全面推进的阶段,这更是中国履行2009年在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上承诺,为解决全球气候问题、建设低碳经济的一次里程碑式的行动。

    节日变了“味道”

    “天价月饼”与“豪华礼盒”不断推陈出新,不仅使节日本身变了“味道”,豪华的包装在废弃后更是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

    中国是礼仪之邦,每逢节日,亲朋好友间相互赠送礼品是社交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因此商品的过度包装所造成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也成为了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中秋佳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在这一天人们最主要的活动就是吃月饼。然而,随着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月饼的包装越来越精美,价格也是水涨船高,几块月饼竟然卖到几万元甚至是几十万元。“天价月饼”与“豪华礼盒”不断推陈出新,不仅使节日本身变了“味道”,豪华的包装在废弃后更是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早在2005年9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委就发布了月饼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月饼》(GB 19855-2005),标准中明确规定月饼包装要求选择可降解或易回收,符合安全、卫生、环保要求的材料,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单粒包装的空位应不超过单粒总体容积的35%,单粒包装与外盒包装内壁及单粒包装间的平均距离应不超过2.5cm。标准实施以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市场上的“天价月饼”已基本不见了踪影。但是,其他商品,尤其是食品与化妆品的过度包装问题,也渐渐凸显出来。

    为解决我国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间的矛盾,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并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综合体现了促进经济增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及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的价值;明确了政府的责任与企业的责任;通过预防优先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指出了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是发展我国循环经济的必要措施。但是,《循环经济促进法》仅仅对于循环经济的主要环节和主要方面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要求,对于一些诸如如何遵守、如何鼓励、如何追究责任等问题,并没有进一步明确。因此,该法只是一部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如不能设立详细的规章与其衔接,那么,这部法律将缺乏有力的可监督性与可执行性。

    为推动我国食品及化妆品生产企业减少商品中的消耗,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由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委共同发布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于2009年3月31日发布,并定于今年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对于饮料、酒、糕点、粮食、保健品、化妆品及其它食品的包装空隙率、成本及层数都分别做出了明确的限制说明。其中包装层数统一要求不可超过3层,粮食的包装不得超过2层;成本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应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其中商品销售价格的核定以商品制造商与销售商签订的合同销售价格或以该商品的市场正常销售价格计算;由于商品种类的不同,空隙率的要求略有不同,如饮料和酒的最大空隙率为55%,糕点的最大空隙率为60%,化妆品的最大空隙率为50%,粮食的最大空隙率为10%等,但是所有食品和化妆品的最高空隙率不得超过60%。因此,这也是我国继颁布《循环经济促进法》后,为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建设低碳经济所迈出的重要一步。

    “过度”问题一大堆

    商品的过度包装,首先带来的问题就是包装废弃物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究其原因,由于包装材料的种类繁多,涵盖纸类、塑料、金属、玻璃、陶瓷、木材及复合材料等。

    商品的过度包装,首先带来的问题就是包装废弃物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至2009年,我国包装业企业已超过25000家,年产量约3000多万吨。由于70%以上的商品包装为一次性用品,使用后即变为包装废弃物。因此,仅去年我国668座城市产生的8000万吨生活垃圾中,有30%是包装废弃物,即每年产生约2400万吨包装废弃物,较2008年增长约12%。

    仅以北京为例,自2003年以来,北京城市固体生活垃圾增长率均在10%以上,并呈现逐年走高的趋势。据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去年的统计,北京市每天产垃圾1.84万吨。按照这个数字计算,北京市平均每天产生的包装废弃物就达5540吨,且每逢节日,都是包装废弃物产生的高峰期。

    大量产生的包装废弃物又是如何被处理的呢?根据目前的数据显示,80%的包装废弃物与生活垃圾一起被送往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2008年,我国耕地面积18.3亿亩,而垃圾堆存侵占的总面积已达75万亩耕地,相当于每万亩耕地就有3.75亩用来堆放垃圾。这些被填埋的包装废弃物,不仅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够分解,更为严重的是,许多废弃物中的有毒化学成分和金属材料,如果处理不当,会对大气、土壤以及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

    大量包装废弃物的产生,也使我国的垃圾填埋场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设计处理能力已经远不能满足城市化建设进程对垃圾处理的需求。以北京安定填埋场为例,该填埋场共三期工程,设计日填埋能力约1400吨,而实际每天要填埋来自宣武区、丰台区以及大兴区的垃圾近3000吨,超过日处理能力一倍之多。

    如不能彻底解决包装的“减量化”问题,那么我国的生活垃圾处理就无从谈起;如不能尽快遏制商品的过度包装,那么未来的几年内,“垃圾包围城市”将成为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困境。

    过度包装除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之余,还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根据2009年的统计结果,在我国生产的约3000万吨包装制品中,除纸箱、啤酒瓶、塑料周转箱等回收情况较好外,其余产品回收率都相当低,整个包装行业的平均回收率仅为20%。据初步估计,每年全国包装废弃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可利用而未利用的废弃资源价值达300亿元。

    究其原因,由于包装材料的种类繁多,涵盖纸类、塑料、金属、玻璃、陶瓷、木材及复合材料等。为防止产品损坏,不少产品的包装中还有大量的缓冲材料和填充料,如发泡塑料、海绵、碎纸等。按包装品的形态,包装废弃物又可分为:袋、盒、瓶、罐、桶、箱等。因此,如果不能从源头进行分类,那么包装废弃物的回收率难以保证。减少过度包装,实现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与循环利用,也将成为我国解决垃圾问题,实现循环经济的必要措施。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颁布与实施,迈出了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低碳经济的第一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也正是我国为将《循环经济促进法》落在实处所进行的重要尝试。有理由相信,《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这部耗费了大量心血的法规也必将使我国的循环经济建设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过度包装消费意识民意调查12问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和搜狐绿色在网上做了一个消费者过度包装意识的公众调查社会活动,我们从2009年7月1日~8日,在搜狐网上刊登了关于过度包装的民意调查,一共参与我们这个调查的人数共有381人。

    第一个问题

    “你知道什么是过度包装吗?”有77%的人都表示知道,22%的人是听说过,只有1%的人表示从未听说。就是说大家对于过度包装绝大部分人还是比较了解。

    第二个问题

    “您会购买包装精美的月饼送礼吗?”49%的人表示不会,27%的人表示会,24%的人表示不确定。也就是说虽然绝大部分的人表示不会,但还是有一部分人表示会去购买,就是证明豪华包装月饼还是具有一定市场的。

    第三个问题

    “您会自己购买包装精美的月饼吗?”93%的人都表示不会,4%的人会,3%的人不确定。就是说当月饼是买给自己吃的时候,就没有人愿意花比较多的钱去买包装比较贵的月饼了。

    第四个问题

    “您购买月饼、粽子或者运销的时候做的是什么选择,您是买散装、普通装、礼盒装?”这里面散装、普通装基本上是持平的,就是说你要买来自己吃散装就足够了,既简单又环保,探亲访问普通装也足够,因为既简单携带,又体现包装本身的职能,比如说保存月饼,已经包装的就可以送得出去,真正花钱去购买比较贵的礼品的人只有3%,并不是很多人去真正花钱买那么贵的月饼。

    第五个问题

    “包装的精美与否是否会影响您购买东西的决定?”这个结果也是基本持平,有55%的人都认为会的,有45%的人认为不会。这个结果也就表示了,消费者对于包装还是有一定的要求,也就是说我们需要一定的适量的包装。

    第六个问题

    “您对包装的要求?”既然消费者对包装有一定的要求,消费者的要求是什么呢?有24%的人认为只要产品好就可以,包装并不是很重要,有75%的人希望包装简约美观,只有1%的人希望有非常精美、豪华的包装。

    第七个问题

    “您是否认为在购买商品的同时也为包装付了钱?”99%的人都认为是的,就是认为我为包装付了钱,只有1%的人是没有感觉到。

    第八个问题

    “您是否愿意为这个产品的包装付费?”其中64%的人表示不愿意,花的钱越少越好,有36%的人认为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接受的,如果花多少钱都可以,这个是没有人愿意去真正付费的。

    第九个问题

    “您可以接受的包装占产品价值的百分比是多少?”我们的份额就是10%、20%来做的调查,其中91%的人认为可以接受的是10%以内的简单的包装,只有9%的人认为可以接受20%以内的比较精美的,对于超过20%以上的过度包装,就没有人愿意真正的去付钱。

    第十个问题

    “您认为产品包装对环境的影响是?”96%的人认为有一定污染,并造成资源的浪费,1%的人认为不太了解这个概念,不太清楚,2%的人认为对环境的影响并不是很大。

    第十一个问题

    “大家究竟怎样处理用过的包装比较精美的月饼盒或者礼品盒呢?”31%的人会把它留做它用,39%的人会卖给收废品的人,30%的人觉得不太实用,会扔掉了,但是比较好的,还是有39%比较微弱的优势是有人愿意把它卖到收废品的人那,或者是自己保留再利用,卖到收废品那儿就是回收了,还是有31%的可以再利用和39%的进行回收。

    第十二个问题

    “如果商场、超市设立回收设施需要您把商品包装带回回收您愿意配合吗?”其中37%的人认为会配合,37%的人认为会考虑的,20%的人认为不会,有点麻烦。

    (以上均据国际食品包装协会)

    相关链接

    立法背景

    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月饼强制国家标准》以来,在限制月饼过度包装、节约资源消耗,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成效。在这么一个背景下,当然还有少部分商品过度包装现象仍然是比较严重的,比如说糕点、酒、保健食品、化妆过度包装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国务院领导比较重视,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了进一步引导我们的企业在商品包装方面向理性化、向简约化发展,国家标准委组织相关的专家,专门成立了标准起草组,针对食品和化妆品。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倡导节约、重视环保、避免资源的过度浪费。在专家和相关机构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了大量的市场调查、走访企业,也进行了充分论证,标准从开始到最后定稿开了有20多次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出台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这么一个标准,主要是针对食品和化妆品。标准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方面主要是提供了技术依据,因为标准主要是提出了指标,企业怎么去做,都有一个引导和法律依据。

    标准特别在可回收、可利用、可循环三个指标上作出了强行规定,一个是包装的空隙率,一个是包装成本,一个是包装层数,这三个指标是具体明确的强制性要求。对酒、包装食品、化妆品、糕点这些比较严重的标准指标也作出了比较明确、具体的规定。

    包装成本应控制在销售价格20%以内

    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包装成本的规定,包装成本来控制过度包装应该是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成效的。从包装成本来看,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比如日本的包装费用不能超过产品定价的15%,美国和英国也分别做了规定,分别是20%和9%。通过走访企业、在市场上调查,经过充分认证之后,我国专家认为包装成本占整个销售价格控制在20%以内,应该说是比较科学、合理的。这一规定也说明了,这么多年来通过我们多个部委、多部门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方面所做的共同努力,我们的生产企业在包装简约化意识应该是有所加强,我们过度包装的现象应该是有所好转。

    老外如何让包装瘦身

    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方面,欧美国家与日本、韩国等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美国与加拿大将过度包装定义为欺骗性包装,规定:包装内有过多的空位;包装与内容物的高度、体积差异太大;无故夸大包装,非技术上所需要者,均属于欺骗性包装。德国将欺骗性包装定义为:以膨大的包装夸大真实的内装物容量的行为属于欺骗行为,将予以处理。如把吹塑容器的把手和嘴连成一体,使人产生容器体积较大、容量较多的错觉;把纸盒包装里折叠的单瓦楞纸板衬垫安排得极其松弛,将纸盒体积扩大,使人产生错觉等,均属欺骗性包装。

    为防止欺骗性包装,日本制定了《包装新指引》规定,要求商品包装应尽量缩小包装容器的体积,容器内的空位不应超过20%,包装成本不应超过产品售价的15%,包装应正确显示产品的价值,以免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为配合该指引的实施,日本百货业协会还成立专责委员会。另外,日本东京规定的《商品礼盒包装适当化细要》中也明确规定:包装容器中的间隙原则上不可超过整个容器的20%,包装费用必须在整个产品价格的15%以下。

    韩国政府则采用三大措施来规范厂商的包装比率与层数限制:一是检查包装,二是奖励标示,三是对违反包装标准的罚款处理,最高会被罚款300万韩元。对被怀疑有过度包装之嫌的商品,政府可要求制造商或进口商到专门检查部门接受检查。制造商或进口商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0天内前往检查部门接受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物品包装的表面,标示出包装空间的比率、包装材质、包装层数等。另外,包装废弃后,包装废弃物的分类回收与再生处理方面也较我国有较为先进的经验。

    根据美国农业部测算,每消费1美元的食品就包含8%的包装。在一些发达国家,包装废弃物已占生活垃圾体积的60%左右。因此,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均颁布法令,要求产品制造商、进口商与零售商必须负起包装回收再利用与再制造的责任。美国密执安等九个州率行推行包装“强制押金回收制”,加利福尼亚州则专门制定了“饮料容器赎金制”。德国1991年制定的包装法中就提出,国家将实行一个“绿色工作场所”的雪球制度,并强制推行二次包装及轻量包装材料的使用,规定包装公司必须负责包装材料的回收利用。英国由包装、食品等制造企业组织了一个“制造责任团体”,提出在2000年前58%以上的包装废弃物必须得到重制的计划;瑞典1994年10月实施包装法,强制实行包装再使用或再制。丹麦早在1981年就用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不能重复使用的包装不得上市。瑞士政府规定,买罐头和饮料都要按每个容器0.5法郎的标准收取押金。日本参议院通过的包装再生利用的新法案规定,企业必须承担再生利用容器包装废弃物的义务。日本农业水产省规定,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必须达到15%的废品回收率。日本通产省公布的有关产品包装的新建议中指出,若出售用发泡胶碟等污染环境的包装盛装的商品,须向顾客收取包装返还押金。日本百货业协会制订出百货商品包装、包裹标准规定:少用废弃后难以处理的包装材料,尽量缩小包装体积,容器的空间不应超过产品体积的20%,包装成本不应超过商品价值的15%。

    因此,“制定法律法规,强化对包装的回收再生利用;加强环保教育,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建设分类设施,使废弃物的再生利用与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同步”是世界各国推动循环经济,减少资源浪费的必经之路。

    (田 甜)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