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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打假办组织新打假条例培训

更新时间:2012/12/5 16:35:55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111日颁布实施的《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以下简称打假条例),是建设法治广东,深入推进“三打两建”的重要地方法规。该条例的出台使广东的打假工作真正形成了由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即各级人民政府打假责任制规定)、动态考核办法和标准等一整套的法律体系。

  为了及时学习、宣贯、深入理解、更好的执行新条例,省打假办于1126日至27日在河源举办了培训班,来自22个地级市、顺德区52名打假负责人参了培训。参训人员一致认为:这次培训时效性强。一是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能够紧密结合党的大政方针更好的把握新形势、新要求新一届党中央提出的“五位一体”目标任务更明确工作的方向;二是全省“三打两建”专项行动正处于转段的关键时期,条例的实施使全省打假重点、监管的措施、方法更明确;政府和监督管理部门、企业、社会行业组织、消费者责任更明晰;是打假经验的积累,成果的提升;也使“两建”更具有操作性、任务更明确;三是提供了交流学习平台。课堂上互动时,提问踊跃、解答清晰;讨论时,同志们针对条例条文的立法意图理解把握和打假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争论,并通过交流大部分疑问等到了解决。

  内容丰富、指导性强是培训的另一亮点。省人大法工委新条例负责起草修订的同志,对条例的立法背景、必要性,条例的结构设置,条文的立意、依据逻辑性等进行了很好的解读;广州大学法学院的阳博士从201010月就参与了省打假办组织的广东省打假法律课题的研究,对打假条例进行了深入研究,多次参加调研,是提出立法建议的主要起草人。他从学术的角度讲授了打假条例与刑法、民法、质量法、药品法、商标法、烟草专卖法及司法解释的关系。提出了条例中案件移送、罚则适用和需配套的政府规章等;公安厅经侦局的同志从执法前期情报收集、现场的调查确证、询问笔录、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取照录像等及证据的固定和形成证据链、移送程序、材料和注意事项等方面,并点评了一些经典的案例;省检察院负责公诉的同志讲解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罪名和司法解释,对条例中“两法”衔接的条文、要件、如何预防失职、渎职和近期公诉判刑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

  第三是为下来全面深入开展打假条例的宣贯积累了经验。一部好的法规,更需要深入学习好、理解好、宣贯好,才能执行好,落实好。需要各级政府、各监督管理部门和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采取各种方式、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全社会、各领域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宣传上新闻媒体已经走在了前面,对打假条例的亮点进行了报道,对省打假办的领导进行了专访。省打假办这次组织的系统培训,旨在培训宣贯资源、进而推进在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更广泛的宣贯,同时,对培训不仅认真筹划、精心组织,而且及时将授课材料、课件发给地市(区)打假办,要求抓紧组织培训和组织好新条例在打假行动中的应用。省打假办还会将各地的宣贯情况纳入政府责任制考核。

(省打假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