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江门市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江门市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强化农资质量管理,提升农资质量水平,及时组织查处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为农资市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方案》指出,强化农资质量监督抽查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重要抓手,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并积极配合承检机构做好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各抽查组织单位或承检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制定方案,选派业务骨干,强化培训指导,确保抽查任务顺利完成。
《方案》明确要求,规范程序,依法实施。抽查检验工作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质量标准进行,在取样、生产商确认、样品检测、异议处理、结果判定和信息报送等各环节,科学规范操作,依法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各抽查组织单位和承检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样品取样、检测和结果报送工作,确保监督抽查工作的时效性。对上报的数据和相关信息要认真把关,确保数据准确,信息完整。及时通报检验结果,及时组织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农资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探索建立农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
《通知》还要求,加强宣传,取得实效。要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各种手段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宣传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总结推广试点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