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江门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设立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用于对相关企业(项目单位)在技术标准方面的扶持和奖励。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为:一是主导制定、修订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以及国际标准;二是承担国际、全国或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工作等标准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三是创建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称号的企业;四是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过程中经政府批准的其他资助项目。办法规定,凡在江门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参与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并符合资助条件的,可依照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专项资助经费。
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全面提升江门市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推动江门科技进步、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产品竞争力和促进对外贸易发挥了积极作用,标志着江门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登上了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