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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销伪劣商品犯罪呈现四大特点

更新时间:2012/1/20 9:40:12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日前,北京市海淀法院刑一庭对2009年以来审理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近3年来,该类案件呈现四大特点。

 

一是案值大,涉案商品种类繁多。3年来,该院审理的11件制售伪劣商品案件的涉案金额累计1196万元,涉及商品有烟草、电子产品、手机等。

 

二是犯罪地域相对集中。该院审理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北京的香山、厢红旗、四季青等地。这3个区位于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聚集,难于管理。

 

三是共同犯罪案件突出,规模逐年扩大,技术含量增多。11个案例涉及23人,近半数为共同犯罪。这是由于此类犯罪依赖生产、运输、销售多个渠道,往往需要多人相互配合才可完成。

 

四是与其他犯罪相交织。此类案件大部分犯罪人员是没有相应经营资格的,所以,往往与非法经营交织在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行为往往会伴随着侵犯诸如发明权、专利权以及商标权的行为;由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多为以次充好,其中也有以假乱真等情况,其犯罪手段可能形成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罪。

 

针对此类案件呈现的特点,北京市海淀法院刑一庭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针对此类案件数量多、案值大,保密性、隐蔽性较强的特点,需要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各个环节的紧密配合,各个机关均不能放松对上游犯罪线索的挖掘,尤其在案件频发的城乡接合部,要注重查找源头,查处犯罪网络,切断供应渠道;在城乡接合部,外来人口众多以及房屋租赁欠规范的现状给制假售假犯罪带来了便捷条件,建议公安机关重点着手对这两项基础工作进行大规模排查和整顿,消除隐患;相关执法部门应在重点时期、重点区域主动出击,适时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确保市场稳定。同时,充分依靠群众力量,加强普法宣传,增强打假意识,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有力打击犯罪;对于人员相对稳定的团伙犯罪,力争做到全部歼灭,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从源头遏制犯罪的高发势头。同时,针对实践中财产案件执行率偏低的情况,加大对涉案赃款、赃物的追缴和罚金的执行力度,有效遏制此类犯罪的复发。《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