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号称中国互联网史上最大的泄密事件备受网民关注,多家网站用户数据库泄露,由此也引发了对于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热议。中国互联网信用评价中心法律专家赵占领日前在2011第三届中国B2C电子商务峰会上表示,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个人信息保护也是尤其重要,急需出台相关法律或标准来加以规范。
赵占领表示,电子商务网站基本上都需要收集用户的信息,目前我国除《侵权责任法》对个人隐私权保护有初步规定外,针对个人信息保护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他看来,规范电子商务及其他领域个人信息保护,首先需要明确界定个人信息的范围。依据国际普遍的做法,一般来讲,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称为个人信息。对个人来说,并不是所有的个人信息都不能搜集。如果电子商务网站不能收集用户的一些个人信息的话,就很难去判断用户行为的一些特征及喜好,很难做精准的营销和推荐。另外,需要确定个人信息收集的基本原则。比如,在收集时告知用户哪些个人信息需要收集,在收集一些信息时,可能需要经过用户的同意。
赵占领介绍称,据了解,目前工信部正在制定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国家标准,该标准涉及了上述几个方面,这有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及企业的经营。《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