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悦悦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道德讨论。而随着讨论的深入,“道德”二字已不可避免地被引入到各行业领域,成为了一个极为迫切的现实拷问。对于企业而言,你的生产、你的产品道德吗?这样的拷问是必须的,企业就此进行反思更是必须的。
追问企业的道德问题,其实就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求证。近年来,国内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的不良事件和事故时有发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生产安全问题、“血汗工厂”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不仅存在于中小企业,不少知名大企业同样也被这些问题包围着。同时,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依据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性检验标准,不断加大对中国出口加工和外贸企业社会责任的监控,频频发难,制造贸易障碍,使得这些企业屡屡碰壁。这些现实均表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普遍低下的问题日益凸显,若不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这一问题,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势必会受到影响,而我国在世界市场的形象和地位也会打上折扣。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经济学界以及社会大众普遍认为,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市场竞争法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就是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向社会提供产品,而企业形象的好坏只取决于其产品质量的高低和服务质量的优劣。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企业的社会功能和形象的认识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些人已经开始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的重新定义,他们认为,企业作为在自由协议基础上组成的独立实体,它在具有法人资格的同时也具有道德人格;或者说企业除了关心利润的最大化,还要承担某些道德方面的社会责任。
强调企业社会责任,简单地说,就是企业要生产道德产品。而所谓的道德产品,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以合乎道德伦理规范的行动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这就要求企业赚取利润要重视以人为本,不仅生产过程人性化,确保产品符合道德要求,而且要通过关注员工权益、提供健康与安全的工作环境来改善企业内部关系,培养员工对企业的感情。同时,还要加强产品信息的透明度,如实说明生产条件,营造企业社会责任的良好声誉,以提高消费者对企业及其产品的信任,并积极倡导劳工权益监督标准化,使用户不必单独制定对供应商的道德标准并进行审核。
要改变目前我国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普遍低下的现实,让他们生产出真正的“道德产品”,并非一件容易的事。而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完全靠企业家自身的觉醒形成的,而是靠市民社会的基础和各种社会运动的推动发展起来的。但是在中国,目前既缺少市民社会的基础,又缺乏社会运动的推动,在这样的条件下,试图通过企业自律机制而强化相关社会责任对于绝大多数企业几乎没有可能。
因此,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设计与构造、规范与落实必须借助政府的强大力量。这就要求政府首先将自己的观念拨正到社会责任的轨道上来,在此基础上进行制度与机制的创新。一方面要进一步推进关于企业在经济中的社会责任问题的理论探讨与调查,加强宣传与舆论引导,消除企业家在企业社会责任观念上的误区,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健全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加强企业自律及社会公众、行业协会对企业的监督,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约束与监督机制,并逐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化。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