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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在上海拉开帷幕

更新时间:2011/8/31 16:43:05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建设质量强国  共创美好生活

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在上海拉开帷幕

中国质检网讯 (中国质量报记者 霍一夫)831日上午,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苏浙皖赣沪质量表彰大会在上海隆重召开。会议由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旅游局、全国工商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检验检疫局承办,江苏、浙江、宁波、安徽、江西检验检疫局,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办。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上海市副市长姜平、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王新奎出席会议。国家质检总局总工程师刘卓慧主持会议。

    姜平在致辞中指出,上海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创造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凝聚全社会的质量共识,把质量作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依法严格监督,把质量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汇聚各方之力,把质量作为实现共同发展的重要平台。上海将秉承“质量是上海的生命”理念,丰富“追求卓越”的城市精神,进一步加强部市合作、深化区域合作、凝聚全市合力,致力于上海质量总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持续提升。

    刘平均在讲话中指出,质检总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提高质量的有效措施。今年“质量月”活动的安排比往年声势更大、范围更广、内容更丰富,主办部门由去年的7个增加到今年的10个,以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安排了48项重大活动。各级质检部门要按照总局提出“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特点,选准质量工作切入点,把握质量工作主攻方向,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刘平均强调,“十二五”期间的质量工作要立足创新发展,在多领域、多层次上进行探索和创新。在加强质量宏观分析方面,研究建立质量统计指标体系,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在加强品牌建设方面,推动“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开展品牌价值测算试点工作;在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惩戒力度方面,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在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在落实质量责任制方面,推动地方政府将质量安全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在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方面,加强出口基地建设,引导和规范优势产业健康发展;在打假治劣方面,坚持打、扶、防结合,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建立打击质量违法行为长效机制。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旅游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全国“质量月”活动主办单位领导、苏浙皖赣沪甬质检系统和优秀企业代表、上海市相关委办局及各区县政府领导等共计400余人参会。会议发布了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方案和苏浙皖赣沪甬质检系统“质量月”联合行动方案,表彰了苏浙皖赣沪50家质量先进单位、50名质量先进个人和2010年度上海市质量金奖获奖组织和个人,发布了苏浙皖赣沪50佳名牌产品,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陈虹代表万家承诺企业宣读“质量诚信承诺书”,郑重承诺“坚持诚信为本、依法经营、履行责任、保证质量”。

    据悉,启动仪式之后,全国各地将围绕“建设质量强国、共创美好生活”主题,开展实验室开放日、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建设、“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等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