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会议现场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保障食品安全的公开承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最近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要求,督促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依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省质监局在继4月下旬组织省内所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得乳制品企业开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后,
会议通报了全省质监系统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工作情况,再次宣贯了《刑法修正案(八)》、《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办发〔2011〕20号、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传达了胡锦涛主席到考察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关于食品安全的讲话精神,李克强副总理出席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暨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题研讨班结业式的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了九部委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要求。
会议明确要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应依法落实14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要包括:获得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并保证有效、一致;建立并落实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原辅料采购查验制度、原辅材料进货台帐和使用记录;建立并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项目一致;建立并落实销售台帐、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以及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做好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企业对应投诉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企业还应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标识标注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事项,如实标注生产日期等。
省质监局赖天生局长在会上就督促我省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以及各级质监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分别提出了要求。他强调,获证企业必须守法经营和落实主体责任,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不落实是直接威胁食品安全的根源,企业首先必须守法诚信,必须承担起应有的保障食品安全职责。同时明确指出,今后对企业的监管要求会更严更高,对不落实主体责任企业的执法查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
赖局长要求,各地质监部门要做到严字当头、从严监管。他指出,企业的道德诚信是必不可少的,但仅仅对企业进行道德教育是不够的。要进一步加强监管,让那些无良企业、不法商人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信用记录。三是加强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的执法查处力度并向社会公布。监管工作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巡查到位,发现问题要督促整改;二是检验到位,三是执法到位,发现问题后按照“四个必须”、“五个不放过”原则坚决处理,四是责任追究到位,审查、监管、巡查、执法人员在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要彻底追究责任。
从今年4月底开始,全省质监系统已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截至上周共检查相关企业8756家,查获涉嫌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案件11宗,涉嫌滥用食品添加剂案件26宗,涉嫌非法添加案件4宗,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宗。暂扣食品生产许可证9家,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2家。此外,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小作坊已经全部张贴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另在相关化工厂张贴公告344张,组织企业签订责任书7372份,督促1329家企业规范食品添加剂进货验收和使用登记制度,督促258家企业规范食品标识。
省质监局邱庄胜副局长,省局稽查局、食品监管处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省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中心、省质检院食品检验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全省21个地市质监局和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稽查分局、食品监管科(处)有关负责人、生产许可证审查分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省局食品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