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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质监局召开食品安全千企大会推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更新时间:2011/5/10 9:43:21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56,东莞市质监局召开全市生产加工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会议,当地约1000家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工产品生产加工单位法人代表及质量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宣贯了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等文件精神,部署了下一阶段全市生产加工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重点工作,并就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要求企业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各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并在明显位置张贴《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和质监部门12365举报投诉电话宣传单。二是落实法律责任。要求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原材料采购负责人、生产配料负责人分别签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加强添加剂使用安全控制责任书》,并按要求严格落实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开展自查自纠。要求企业对添加剂的使用、产品标识标签管理等开展限期自查自纠;严格执行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会议指出,东莞市质监局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省局有关要求,从严监管,从严执法。一是发动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企业员工、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等社会监督力量的作用,大力开展质量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提高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二是推进诚信建设。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完善质量信用记录,根据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依法建立信用评价和信息发布制度。三是严惩违法行为。全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发现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一律停产整顿,一律暂扣生产许可证;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或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涉嫌违法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对其责任人依法处理;对发现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主要生产人员刑事责任。

  (东莞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