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
截至16日,检查组已分三路完成对四川、上海、湖北的执法检查,接下来还将分赴内蒙古、吉林、江苏、陕西等地进行检查。此外,北京、天津、河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也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开展自查。
这次执法检查将在全面了解和评估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突出五个方面的重点: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二是行政法规制定、修改、清理情况,特别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制定情况;三是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四是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五是依法展开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
200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食品安全法,当年9月在全国范围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今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近两年来,中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并趋于好转。但影响和制约食品安全的因素很多,部分领域和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