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落实我市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一2020年)〉实现“四年大发展”主要工作主要指标和重大项目任务的通知》,将“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列为主要工作任务,标志着质量强市工作已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并成为东莞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抓手。
通知指出,“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建立比较完善的宏观质量工作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显著提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是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一2020年)》实现“四年大发展”主要工作任务之一,明确提出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城镇污水处理率、工业废水排放达 标率等方面的具体指标,并明确了2011、2012年的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协助单位和有关责任人。
为进一步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一2020年)》全面贯彻落实,东莞市政府将召开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出台质量强市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表,构建大质量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各项工作,为东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幸福东莞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东莞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