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批转省质监局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意见的通知》(粤府〔2010〕1号)精神和2010年全省质监系统工作会议要求,省质监局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采标工作作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和质量强省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作为完善广东先进标准体系、提升产品竞争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帮助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据统计,2010年全省共有1065家企业的1767个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前23天完成年初下达的采标工作任务。其中,完成采标任务产品数量前五名的单位是:广州(262个)、深圳(239个)、佛山(209个)、东莞(152个)、中山(125个);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数25 %以上的单位是:汕头(40%)、潮州(37%)、揭阳(30%)、汕尾(28%)和惠州(27%)。截止至2010年12月,全省累计10409家企业17972个产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采标企业和采标产品数位居全国前列;全省主要工业的重点产品采标覆盖率已连续五年超过80%,圆满完成了“十一五”期间采标工作任务。
“采标”是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简称,是指将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不同程度地转化为我国标准并贯彻实施。推行采标,是在经济全球化形势下打破和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基本举措。其目的在于提高采标产品的质量信誉和知名度,引导企业将产品推向国内外市场。为做好此项工作,省质监局转变工作方式,由面面俱到向突出重点转变,指导各地质监部门结合当地经济和产业结构布局,明确采标重点,有的放矢开展工作。一是注重研究和指导,提高采标工作有效性。各地紧紧围绕广东省九大工业支柱产业和《广东省重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指导目录》,将近年来全省采标产品目录整理成册,引导各地市局共享采标资源,不断提高采标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注重宣传和帮扶,提高采标工作延展性。对争创广东省名牌产品、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的企业,积极宣传政策要求,提前介入帮助,积极协调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落实国家对采标企业的各项鼓励和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对采标产品及其企业优先推荐和考虑。三是注重服务和跟进,提高企业采标积极性。针对各类企业在采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地质监部门加强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着力解决企业实际问题。
(省局标准化处 供稿)